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团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-凯发k8国际唯一

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团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

发布时间:2021-01-26 11:13

 

第一条为加强团学工作人员管理,进一步强化团学组织建设,推进团学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《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》《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》,特制定本规范。

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从事团学工作的全体学生,所有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范,认真履行职责义务。

第三条坚定政治立场。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。

第四条带头严于律己。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,以身作则。举止文明得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。

第五条恪守学生本分。带头勤奋学习,学好专业知识,培养科学精神,模范遵守学术规范。正确处理学习和学生工作的关系,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、缺课旷课、荒废学业。

第六条牢记服务宗旨。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,从同学中来、到同学中去,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,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,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。不得把服务同学当作秀,装样子、走过场。接受广大同学和学院常任代表的监督,积极听取合理的意见建议,不断强化工作职能。

第七条永葆理想情怀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,公私分明,甘于奉献。不得投机钻营、自我设计,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”“铺路,谋求加分”“保研等私利。

第八条勤勉务实做事。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,扎根同学、勤奋工作、求真务实,力戒模仿行政化工作方式。不得搞形式主义、做表面文章,作风漂浮、慵懒无为。服从学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,强化责任担当意识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。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,工作中不出现低级错误,对他人工作上的失误明确指出不回避。

第九条营造平等氛围。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,牢记团学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,彼此互相帮助、平等相待。不得以学生自居,追求头衔、装腔作势,不得向同学指派与工作无关的任务,不得未经批准以团委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开展其他业务。

第十条 摒弃庸俗习气。努力建设充满朝气、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,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。不得拉帮结派、搞小圈子,不得吃吃喝喝、贪图玩乐、讲求排场。

第十一条强化大局意识。当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发生冲突时,优先考虑组织利益。增强团队意识,安排工作时,不推脱或独揽,必须结合实际情况,考虑全局,分工明确,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。各部门成员间要团结协作,沟通配合,相互理解,加强学生会整体凝聚力。

第十二条规范工作标准。具备良好的办公技能,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。团委学生会所有文件撰写需严格遵守《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团委学生会公文格式要求》。参与团委学生会重大活动或工作时应统一佩戴工作证。及时回复收到的工作安排,不得出现手机无故关闭,电话接通无回应,因事未接电话且事后不回复等情况。

第十三条严肃组织纪律。参与活动、会议、值班时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席,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负责人提前请假。正式会议中,须认真记录会议要点,不准交头接耳,影响会议秩序;不准随意玩手机,吃零食等。下发通知必须准确、及时,工作完成过程中要及时询问,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。

第十四条推动改革创新。继承并发扬历届院团学的优良传统,在认真总结借鉴往届院团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方法,进一步完善学生组织工作体系。

第十五条本规范的解释权属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会。

第十六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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